谈谈房专栏简介谈谈商品房,二手房,房改房,经适房,军产房,央产房,法拍房,别墅,商铺等。
房屋装修时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依法应当向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以保障房屋的装修质量和整体安全,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利益。根据我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装修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房东需要将出租房屋进行备案吗、备案时应当提交哪些材料出租房屋是需要备案的。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将房子收回吗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由此可见,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不仅可以将房子收回,还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损失
把地下室、厨房出租给他人居住,合法吗目前,在一些大城市中,一些房主或中介将地下室、厨房等简单改装后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是不合法的。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由此可见,地下室和厨房是不可以作为居室出租给他人的。
房屋租赁合同通常包括哪些内容(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6)租赁期限;(7)房屋维修责任;(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哪些房屋不能被出租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属于违法建筑的;(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4)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房屋租住权能被继承吗房屋租住权是可以继承的。如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死亡,该户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准许。”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后,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还有效吗原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改为不定期租赁状态。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如果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而出租人也没有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只不过租赁期限改为不定期,双方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出租人要解除合同的,需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房屋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多久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为20年,超因此法定期限部分无效。如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屈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什么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