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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

房产律师解析哪些房屋不得设定抵押?

日期:2012-04-24 来源:二手房律师网 作者:未知 阅读:214次 [字体: ] 背景色: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① 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② 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③ 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④ 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⑤ 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⑥ 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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