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专栏简介北京房地产律师网政策法规栏目: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房产纠纷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汇集了各类房地产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如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与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服务设施不动产登记细则。移交的配套设施涉及违法建设,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情形的,经城管执法机关依法查处并执行完毕后,可办理该配套设施的不动产登记;违法建设己被城管执法机关立案调查但尚未作出处理决定或者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情形的,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国土厅 住建厅关于加快推进规划土地房产等测绘成果共享互认的意见。从事规划、土地、房产等测绘的单位要对其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负责,要加强测绘成果质量管理,规范运行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成果质量检查,落实成果质量责任。规划、土地、房产等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土地、房产等测绘成果共享互认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各地各部门之间联合开展“双随机”检查、监管信息通报、案件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营造公平公正、竞争有序、和谐统一的工作环境。
北京市关于加强限房价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市保障房中心收购转化的共有产权住房,具备本市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均可申购。摇号配售时,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非京籍家庭作为优先组配售。
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进展成效,宣传便民利民典型做法,曝光反面案例,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对重大舆情的监测和快速反应,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各区棚户区改造制度建设。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各区政府应当认真研究当前棚户区改造中出现的问题,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棚户区改造的新路径和新方法,制定具备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加快依法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北京市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住宅拆分管理的通知。严格执行房产测绘成果审核相关规定,对自然状况与原不动产登记信息不一致的住宅平房,未取得新规划许可或与新的规划许可证不一致的,不予办理测绘成果审核。对自然状况与原不动产登记信息一致或与新取得的规划许可证信息一致的住宅平房,新出具的测绘成果不再注记间数,该测绘成果用于不动产登记时,按测绘成果进行登记。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地要坚决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评价和监测预警体系,细化评价单元,完善对地方房地产调控工作的评价考核机制,具体落实地方政府稳房价、控租金的主体责任。同时严格督查,对工作不力、市场波动大、未能实现调控目标的地方,坚决问责。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通知。对提供虚假信息或瞒报家庭成员信息、住房条件等获取购房资格的,列入我市购房失信人员名册,购房登记平台3年内不受理其购房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协助购房人弄虚作假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坚决查处,房管部门将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从业人员列入我市房地产行业信用黑名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要加强对违法违规线索的收集和核查,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将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纳入失信“黑名单”,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