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政策专栏简介房产政策
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准确解读人地挂钩机制的重要意义、政策内涵和工作要求,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形成广泛共识。在实施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宣传,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为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海南省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专项清理处置行动方案。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市县要及时跟踪清理处置工作,做好宣传报道,提高用地单位和公众对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清理处置重大意义的认识,营造依法、依规、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的良好态势和氛围。
重庆市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督查督导。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督促检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强化督导考评。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及时发现、反馈和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因作风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落实信访稳定责任制不力,导致农民群众集体上访、进京上访或发生群体性事件、其他恶性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管理实施细则。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或者区政府指定的机构回购、优先购买、收回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后,可向符合条件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家庭供应;也可在办理房源用途调整手续后,作为其他保障性住房使用。
民政部等部委关于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通知。各地要建立健全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省(区、市)可确定部分地区开展先期试点,积累经验,条件已具备的省(区、市)可全面推行。加强对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检查和治理的通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将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作出不良信用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通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部署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出通知,部署从2016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
关于河南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指导意见。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权属争议。全面核查整理和完善已有土地登记资料;做好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保证登记资料的全面、完整和规范;强化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土地登记档案资料的数字化管理。
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和配租实施细则。公布配租方案。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房源筹集情况,制定配租方案,各区方案应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查。经审查通过的配租方案应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配租原则、租金标准等内容。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购买首套住房或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以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