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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错误登记,登记机关应负赔偿责任吗;房屋登记错误,申请异议登记来维权

日期:2012-03-12 来源:北京房产律师网 作者:北京房地产律师 阅读:412次 [字体: ] 背景色:        

1.房子被错误登记,登记机关应负赔偿责任吗
【案情简介】
租房者杜某将原房主刘先生的相关证件以假证件掉了包后,将所租房屋卖给宋某,并与宋某去登记机关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后来刘先生得知此事后,要求登记机关赔偿自己的损失。那么,他的请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法律解析】
刘先生的请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物权法》规定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杈属登记机关未发现杜某以调包的证件办理登记手续,造成登记错误,给刘先生造成了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房屋登记错误,申请异议登记来维权
【案情简介】
小徐因没有房产,一直与母亲生活在一起,照顾其生活起居,母亲答应在自己去世后将住房留给小徐。几年后,小徐母亲去世,当小徐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才发现哥哥已抢先将房屋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并准备把房子转让出去。请问,此时小徐应该怎么办?
【法律解析】
如果小徐有充分证据能够证明自己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的话,可以申请登记机关予以更正。小徐还可以采取异议登记的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异议登记有时间限制,即从异议登记之日起的十五天内搜集证据证明自己是房屋的合法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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