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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日期:2013-07-07 来源: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阅读:223次 [字体: ] 背景色:        

(1)确认房主真实身份。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尤其在买卖双方直接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买方更要确认卖方的主体资格。

(2)查询房屋产权和确认土地使用年限。确认产权的完整性,注意看有没有抵押、共有人等。关于土地使用年限分两种情况:其一,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即从该楼第一套房屋首次上市交易之日起核定其土地出让年限,其他房屋上市时,依上述办法分别计算使用年限,最终保证同一宗土地、同一栋楼的土地出让年限终止日相同。其中钢筋结构、砖混结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不超过70年;砖木结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不超过50年。其二,已购公有住房新占土地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其土地使用年限仍按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定的出让年限减去已使用的年期计算。

(3)清点附属设施。如果上家在出售全装修二手房时,屋内的固定装修设施以及家具甚至是家用电器都在赠送之列(其实也包含在房价之中),因此要注意合同中注意装修的条款,确定物品品质、保修事项和相关单据的交付,并要求卖方提供房屋装修的设计、施工单位等资料和信息,提供图纸及电路、管道布局图,这样在出现问题时,方便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服务和修缮。对于家电、家具等应当明确具体品牌型号并可以要求售房人提供原始保修凭证以及付款收据。

(4)标明付款及过户时间。房款支付通常有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担保贷款三种方式,协议中必须明确支付金额、支付时间、付款条件、余款支付时间、甲方提供贷款资料时间等内容,同时还要规定购房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以及违约处理情况。这样可以避免因为约定不清而产生房款无法及时支付、贷款无法按时办理等问题。同时要约定房屋过户期限,因为在过户之前,存在着卖方悔约的风险。

(5)注明费用交接时间。这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等各项费用的交接时间。因为明确交接时间是划分责任的关键。一般来说,卖方要结清已发生的全部水、电、气、电话、收视费、宽带、物管费、物业维修基金等费用,才能交付房屋钥匙;如未结清,一定要注明各项费用的交接时间,卖方还应提供上述费用交纳部分的票据。

(6)户籍迁移。户籍迁移是二手房交易中的常见问题,实践中往往是卖方未能按约定迁出其户籍而影响买方迁入,以至影响买方的子女就近入学、拆迁经济补偿等利益。由于户籍管理属于行政管理,法院不受理二手房交易中以户籍迁移为案由的案件。因此,购房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以户籍迁移为条件的违约责任,要求未按照约定迁移户口的卖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解除合同。

(7)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合同上要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实践中可能产生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多种,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要考虑周全,避免因约定不清而产生纠纷和纠纷发生后因无相应的约定而导致纠纷无法处理。此外,还应约定买卖双方与中介公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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