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 旗下网站 
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政策法规

关于市和区、县国土房管局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工作分工

日期:2012-05-04 来源:北京房地产律师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阅读:296次 [字体: ] 背景色:        

(二)市和区、县国土房管局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商品房预售登记手续时,按下列分工办理:

1、新建项目。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开发建设的新建项目;区、县国土房管局负责上述企业以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本辖区新建项目。新建项目再转让的,仍按照上述分工办理。

2、存量项目。房地产登记档案在市国土房管局的,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市国土房管局办理;房地产登记档案在区、县国土房管局的,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区、县国土房管局办理。

3、受让人为部队、外国驻华使领馆、保密单位或特定单位,并要求市国土房管局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市国土房管局同意受理的,区、县国土房管局的房地产交易部门、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应将有关交易、权属档案移交市国土房管局。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WAP


 
13691255677